雅士利國際集團營養(yǎng)品事業(yè)部供應鏈和林工廠就稀奶油售賣項目進行詢比價, 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編號:YSL117-0030447-2023001
二、項目名稱:供應鏈和林工廠稀奶油售賣項目
三、項目概況:
對生產脫脂粉、全脂粉或嬰配粉時分離出稀奶油進行出售,相關感官指標符合國標要求,相關指標可達到以下標準:脂肪≥36g/100g;酸度(oΤ)≤20;儲存溫度:≤20℃,客戶有需求可精準以上指標。
費用結算方法(二選一):
A:按噸結算,合同簽訂后合作方交履約保證金5萬元,自提后5個工作日電匯。
B:按噸結算,100%預付款,款到提貨。
包裝及拉運形式:散裝,需自備罐式車輛拉運,每次拉運約2-10噸,特殊情況以實際為準。
稀奶油年預計產量200噸;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qū)蒙牛五期。
四、資格要求:
1、競價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符合國家所要求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開戶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2、近三年無違法違規(guī)行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并依法納稅和繳納社保;
4、競價人未被列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5、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法定代表人參股或其他投資人、股東等投資同一家(投資額或股份在50%以上)企業(yè),只允許最先報名且合格的一家參與投標。
6、本次詢比價不接受多家單位聯合報價,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7、不接受中糧、蒙牛、雅士利供應商黑名單(以雅士利集團采購部下發(fā)的黑名單為準)的企業(yè)參與競爭;
8、企業(yè)納稅信用等級為B級及以上。
五、報名須知
報名資格文件的組成及順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注:以上三項或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有效的開戶行許可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原件;
備注:如果法定代表人報名,請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證明)及身份證原件;如果授權委托人報名,請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及所在競標企業(yè)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
3、企業(yè)最近1年任意3個月的依法納稅繳納證明材料和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4、提供當地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查詢近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5、數據保密協議(附件2);—根據項目情況確定是否簽訂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專業(yè)文件材料。
7、競價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 壹 萬元整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qū)支行
開戶名稱:內蒙古歐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責任公司
銀行地址: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qū)成長大道(管委會對面)
帳 號:05539401040001646
有效期限:競價截止日期后的90天
以上各類證書、證明材料應為原件的掃描件加蓋公章,并按以上“組成及順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資格預審截止時間前(如下)送到 zhangjin@yashili.cn 電子郵箱進行審查(過期發(fā)送不予受理),郵件主題為“單位名稱+項目名稱,郵件內容寫清楚報名單位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審查合格后方可領取價單文件。
以上報名資料需在提交電子版資質文件同時,所有文件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郵寄(紙質資料發(fā)快遞)至報名聯系人處,作為資格審查材料(以上內容必須清晰、易辨認,否則將被視為沒有提供有效證件)一式兩份;在提供電子版資格預審文件時將快遞單據原件掃描件一并提供。
資料郵寄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盛樂經濟園區(qū)蒙牛五期
資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時間要求提報的將被拒絕接收,所提供的資質業(yè)績文件中如有虛假情況,一經發(fā)現將被取消競爭資格。
8、開標現場需攜帶以上資格文件原件。
潛在投標人需同步在蒙牛集團供應鏈關系管理平臺注冊維護供應商信息,如競談人已注冊可忽略此項,網址如下:https://srm.mengniu.cn/sap/bc/webdynpro/sap/zregistration
請先閱讀服務手冊,平臺服務支持電話為4008108111.(投標人報名時須將報名資料蓋章掃描上傳到平臺中)。
六、項目時間安排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13日9時至6月15日18時;
2、資格預審時間:2023年6月13日至6月16日;
3、詢價單發(fā)放時間:資格預審合格后于6月16日發(fā)出詢價單。
4、比價時間:2023 年 6 月 21 日 9 時;(以發(fā)出的詢價單為準)
七、詢比價地點: 釘釘會議 (以發(fā)出的詢價單為準)
八、發(fā)布媒體:
采購與招標網(https://www.chinabidding.cn/)
蒙牛官網(http://m.getrevud.com)
雅士利官網(https://www.yashili.com
九、采購招標實施方及聯系方式:
采購方:內蒙古歐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責任公司
業(yè)務咨詢聯系人: 張瑾 聯系方式:18104711015
十、監(jiān)督單位及聯系方式:
監(jiān)督單位:法務與招投標管理部
監(jiān) 督 人: 李建升 聯系方式:18676312666
附件:1.潛在競價單位報名提供信息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數據保密協議
采購方:營養(yǎng)品事業(yè)部供應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
2023 年 6 月 13 日
附件1:
潛在競價單位報名提供信息表
|
序號 |
潛在競價單位名稱 |
標段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郵箱地址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競價方名稱:
單位性質:
地 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職務: ,系 (競價方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雅士利國際集團供應鏈管理部:
(競談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授權 (全權代表姓名)為全權代表法定代表人,參加貴方組織的 項目談判會議,全權處理競談活動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位全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
授權委托人姓名: 職務:
授權委托人聯系電話 :
授權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詳細通訊地址:
郵件地址:
(公司法人代表人授權業(yè)務經理對接我公司業(yè)務使用,授權期間可代表公司與我公司對接相關業(yè)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
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
|
|
|
附件3:
數據保密協議
甲方:雅士利國際集團供應鏈管理部相關工廠
承諾方: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保密的定義、內容和范圍
1.保密信息的定義:“保密信息”指本協議及其所有附件和補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諾方履行協議過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數據、圖紙、技術規(guī)格、商業(yè)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確標有“保密”字樣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調研、備份數據以及其他任何與我公司相關的信息。本協議所稱的商業(yè)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獲知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商業(yè)秘密的行為均屬泄密。
第二條 保密條款
1.承諾方同意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guī)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許向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諾方負責對保密信息進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預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雙方采取的用于保護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經授權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諾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協議確定的保密信息應用范圍外,承諾方不得在任何時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條款項下的義務適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據雙方事先或目前協議由甲方提供給承諾方的其他專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協議終止后,承諾方應立即自費將保密信息物歸原主,并歸還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體及其復制件或摘要。
7.協議確定業(yè)務的承諾方員工。如果參與本協議的承諾方員工不再繼續(xù)參與本項目,則應確保立即終止該員工獲得對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徑。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諾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規(guī)定;
2.承諾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所掌握的商業(yè)秘密事項;
3.承諾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yè)秘密牟取私利;
4.承諾方了解并承認,由于技術服務等原因,承諾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訪問甲方數據。
5.承諾方同意并承諾,對所有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人;
6.承諾方同意并承諾,無論任何原因,服務終止后,承諾方不可恢復地刪除任何商業(yè)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時,如甲方需要,承諾方保證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業(yè)秘密的文件或資料(如有)。
第四條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諾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義務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從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4.未參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獨立開發(fā)的信息;
5.依據法律的規(guī)定或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可以獲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機構的要求必須公開的信息。接到此類要求后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將要披露的內容并提出意見。
第五條 如果承諾方違反本協議的以上規(guī)定情形,則甲方有權將承諾方拉入雅士利供應商黑名單,并要積極配合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收回已經泄露的信息。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第【】種方式解決: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仲裁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由敗訴一方承擔。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由敗訴一方承擔。
(說明:簽署主體為雅士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地址為內蒙古呼市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qū)時,爭議解決方式應選擇第2種方式解決;其他主體簽署時應選擇第1種方式解決。)
第七條 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承諾方:
代表人:
日期: